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9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1/292.增資資金來源:104年度可分配盈餘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):1,428,425股4.每股面額:10元5.發行總金額:14,284,250元整6.發行價格:不適用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分派員工酬勞轉增資新台幣2,760,000元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,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,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,按面額折付現金(計算至元,元以下捨去) ,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。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,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己發行之股份相同。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健全資本結構及考量未來業務需要。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本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,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, 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。(2)如嗣後因辦理現金增資、買回本公司股份、將庫藏股轉讓、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債 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時,則股東配股(息)率因此發生變動者,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。(3)本案如遇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,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須修正時, 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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